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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招生信息网发布时间:2019/8/9 11:53:58浏览次数:23703 次

 省内各普通高职教育招生院校,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为做好2019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申请资格

申请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尚未被录取。

  二、招生章程

各高职教育院校依据《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及本通知有关规定,科学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各校所制定的招生章程,应明确办学类型、办学层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证书种类、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考条件、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录取规则、学制、收费标准、联系电话以及其他须知等。

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须经省教育厅和省招办有关处室联合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8月12日17∶00前将招生章程上传至省招办设立的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同时各校以学校文件形式向省教育厅学生处报送纸质招生章程予以备案,抄送省招办。各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之后,方可在本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三、考试招生办法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通过我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和省内各高职教育院校招生网站进行,分为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5个流程。

1.考生申请

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8月16日8∶30至25日17∶00,根据各高职教育院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有关高职教育院校提出入学申请,每名考生可申报多所高职教育院校。

高职教育院校必须在本校网站公布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和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同时,要依托各种媒介,采用多种方式,将本校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的内容、时间、方式、办法和录取规则等向社会广泛宣传。

2.考核办法

高职教育院校要根据生源类型,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2019年高考统考成绩(不含文化课统考成绩低于150分的考生)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各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对于退役军人和下岗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根据学校基本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职院校予以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所有测试要做好成绩记录,并必须在预录取之前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省招办报送所有参加本校测试考生的成绩库。

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以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艺术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可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招生。

各高职教育院校可通过省招办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获取普通高中学生的高考统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预录取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强调形式多样、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各高职教育院校必须于2019年8月30日17∶00前,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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