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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教务处-关于我校组织报送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作品的通知
通知公告

关于我校组织报送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作品的通知

作者: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0/9/9 17:42:50浏览次数:39964 次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9〕5 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陕西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陕教体办〔2019〕24 号)精神,现就报送我校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作品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展演活动组织

我校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作品遴选由教务处组织协调,各学院负责作品报送具体工作。

二、报送时间

2020年9月8日(星期二)至2020年10月30日(星期五)

三、展演活动分类和形式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四部分;学生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高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高校艺术师范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

四、报送要求

1.艺术表演类节目视频用 U 盘报送,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 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各二级学院填写《陕西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汇总表》(见附件 1)一并上报。

2.艺术作品类以数码照片(U 盘)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不需装裱,可按惯例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学生作品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所在院系、学生专业、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并附 400 字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高校校长作品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以及创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并附 400 字创作说明。各二级学院填写《陕西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汇总表》(见附件1)一并上报。

3.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视频用 U 盘报送,《陕西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纸质版需加学院公章。

4.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需同时报送纸质及电子版材料,《陕西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纸质版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各二级学院填写《陕西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汇总表》(见附件 1)一并上报。

 

 

活动联系人:

教务处:陈露露  

联系电话:18991227892


附件1 陕西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作品汇总表

附件2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作品的通知


教务处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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