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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党政办-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关于转发《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通知公告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关于转发《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来源:党政办发布时间:2024/4/15 16:32:08浏览次数:4846 次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关于转发《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转发<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予以印发,请有关单位结合职能,认真抓好推进落实。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

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以下简称“委厅”)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条主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扎实开展教育立法、执法、普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为加快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学习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和教师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推动法学院校开展学习宣讲和培训提升活动。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教育和法治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做到一体推动落实。

(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指导大中小学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材,按照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大学阶段“思想政治理论”等课程相关要求,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落实省人大《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强省建设法治保障为陕西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调研报告建议任务,对全省法学院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加强法学教育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责任单位:教务处、科技处、各教学单位)

三、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动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领导班子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落实年度述法制度,委厅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高校和直属系统考核述职范围,指导各高校将法治工作纳入内设机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推动落实法治工作责任。

(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党政办)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地方教育法律法规,推动《陕西省学前教育条例》制定、《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修订工作,配合立法机关做好立法调研、法规草案起草修改、法规废止等工作。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一致性评估,做好文件备案、公布和集中清理。

(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重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办理好行政应诉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积极履行生效行政判决。

(责任单位:党政办)

五、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陕西省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实施方案》,加强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力度,开展教育领域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质量年度考评,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实施《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六、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普及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交易、电信诈骗、拐卖妇女儿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共同构建未成年人保护长效机制。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以及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等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和“高校法治文化节”“法律进学校”“红领巾法学院”等法治教育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团委、学生处、党委宣传部)

七、提升依法治教水平。指导高校做好章程修订工作,构建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高校法治工作机构和法律顾问全覆盖,法治工作测评和法治工作报告全覆盖。发挥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队伍作用,推动各地建立完善选聘、培训、考核、激励、退出等全链条管理模式。高质量推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宣传推广典型经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营造人尽其才、富有活力、风清气正的专家参与公共决策环境。

(责任单位:党政办)

八、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制定修订及时调整修正清单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通过法宣在线等平台,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充分听取法律意见,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责任单位:党政办、人事处)

九、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推动法学院校落实委厅《关于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工作措施》,培养德法兼修、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加强教育领域法治实践的针对性研究。充分利用有关高校优势法律资源,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国际法学学科设置、省级课程建设,鼓励获批国家级涉外法治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的高校,探索协同育人机制,打造高质量涉外法治人才育人平台。指导高等学校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党内法规学》等面向本科生的党内法规课程,开展党内法规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

(责任单位:教务处、科技处、各二级学院)

十、强化政务公开建设。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为重点,做好教育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信息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委厅政务公开平台作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监督指导各地各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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