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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毕业生质量调查制度

作者:来源:就业网浏览次数:17889 次

为全面了解我校毕业生的质量,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掌握我校毕业生的工作适应程度,以及在用人单位的工作表现和用人单位的意见,加强学校人才培养与社会现实需求的紧密衔接,进一步推动和深化学校教学改革,培养应用型实用人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建立学校毕业生质量调查制度。通过调查我校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后的思想品德、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以及适应岗位工作等情况,了解学校教学质量水平,从而有效地改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同时,跟踪未就业毕业生状况,及时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帮助每一位未就业毕业生顺利就业。

第二条、健全学校毕业生质量调查体系。毕业生质量调查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学校就业处与教务处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材料汇总,各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及反馈有关工作。

第三条、采取有效的毕业生质量调查方式。毕业生质量调查工作主要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访谈、单位座谈、微信短信等形式,跟踪毕业生的发展与社会评价。学校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与产学合作部门协同各二级学院组织调研人员赴用人单位进行专访,详细调查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的综合评价。

第四条、做好调查数据收集汇总工作。各学院应建立完整可查的用人单位数据库和毕业生数据库,指定专人管理,及时更新维护,通过问卷调查、电话、网络、座谈等多种途径开展调查活动。同时充分利用三级有型的就业市场和用人单位来校招聘应届毕业生的机会,积极了解应、往届毕业生在用人单位的工作表现,具体包括能否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在校所学的知识与技能,能否在基层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等内容。

第五条、建立稳定的长期监测反馈点。学校就业处与产学合作部门协同各二级学院在我校毕业生就业基地和长期合作单位,建立长期的毕业生监测、反馈点。每年组织人员对毕业生反馈点进行走访,听取用人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开展问卷调查,掌握毕业生的有关情况,并提供调查报告。

第六条、建立未就业应届毕业生信息库和专用QQ群。各二级学院在毕业生离校后的半年内,指定专人与未就业毕业生保持联系,并通过电话、网站、QQ群实时推荐就业岗位,做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

第七条、深入分析质量调查结果。各二级学院根据《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表》所反馈的信息分别进行统计分析,回收的调查问卷和相关材料要以专业为单位进行归整,于毕业生毕业年9月底之前根据调查的情况写出调查分析报告,汇总到学校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学校就业处应根据各二级学院的分析报告汇总学校毕业生整体状况和建议,撰写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报告并上报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本制度从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起试行,解释权归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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